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规划,咨询 陕西 79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2-28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规划,咨询 归属地: 陕西 西安市
招标人: 西安市高陵区水资源服务中心 公告类别: 竞谈
预算: 78.91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1-09
建设规模: 高陵工业园区为原泾河工业园,后改名为高陵工业园区,园区占地面积13.7km2,项目属已建成项目,项目用水情况主要为园区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用水。近期主要是以地下水供水为主,远期主要是以引汉济渭水源为主。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相关要求,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按照2025年6月20日全市《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修订工作专题推进会议精神,要督促扩区、整合和新设立的相关开发区、工业袁区加快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高陵工业园属于更名并调区、扩区的工业园区,应开展此方面工作。 二、服务内容 1.调查了解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分析工业区区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遵循节约用水、合理使用、优化配置的原则,从工业园区规划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工业园区取水与区域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规划符合性、工业园区取水水源配置的合理性以及工业园区内项目工艺技术的合理性等方面,论证工业园区取水合理性;分析评价工业园区主要用水环节的用水合理性、用水指标的先进性,分析工业园区节水潜力,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水措施,得出取用水合理性的结论性意见。 3.在对工业园区所在地周边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等水源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利用的水源供水方案;从取水水源的可供水量、取水水质、取水口设置合理性等角度分析论证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4.分析工业园区取水对周边区域水资源、用水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开发区退水方案;论证工业园区退水对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纳污能力和水生态的影响以及退水对第三者的影响;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提出工业园区取水、退水影响的相应补偿方案及措施建议。 5.提出必要的、切实可行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和对策建议。 三、技术要求 根据《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813-202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等条款内容,编制完成《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四、成果交付要求 完成《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审查。 五、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813-2021)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 5.《节水评价技术导则》(SLT 835-2024); 6.《陕西行业用水定额》(DB 61T 943-2020) 7.《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
招标范围: 陕西国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公告正文

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ZB-2025-030项目名称: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89,1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高陵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①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3)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西环城路23号联系方式:029-869116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国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光路长和国际D座2004-2室联系方式:159912616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蕊聪电话:15991261661陕西国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8日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