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建筑设计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159.72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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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屋建筑本体改造和社区公共区域改造西部分,改造十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整治约4357平方米,风建筑修缮约4959平方米,骑街建筑修缮约5117平方米,一般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1269平方米,裙立面首层招牌整治约 2390平方米,系统,障碍、适老化、口袋公园等便民服务设施铺装修补约12310平方米,铺装改造约1690平方米,三线下地,三线整治,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划线,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化粪池抽疏,排污管道改造,梭梳消防设施更新等民生设施。 |
| 招标范围: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759311.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 业绩资格: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条件。 |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
公告正文
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标段(包)名称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1226-100004-4公告性质正常公告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509-440104-17-01-260605投资项目名称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项目位于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及外围必要控制区域,北至文明路、南至八旗二马路-珠光路、东至越秀南路-湛塘路-东园路、西至青云直街-德政南路-仓前直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屋建筑本体改造和社区公共区域改造西部分,改造十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整治约4357平方米,风建筑修缮约4959平方米,骑街建筑修缮约5117平方米,一般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1269平方米,裙立面/首层招牌整治约2390平方米,标识系统,无障碍、适老化、口袋公园等便民服务设施铺装修补约12310平方米,铺装改造约1690平方米,三线下地,三线整治,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划线,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化粪池抽疏,排污管道改造,梭梳消防设施更新等民生设施。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与周边道路连接的场地部分、红线外沿约2米范围等),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建筑立面测量、街巷平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具体要求如下:①建筑立面测量包括设计范围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的建筑主要沿街立面均应进行测量,建筑侧立面及屋面平面能测尽测。②街巷测量包括设计范围内主要街巷的各类树池、花池、台阶、平台等构筑物的平面、立面及高差均应进行测量。③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约3km。地下管线探测需探明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种类(雨、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平面位置、埋深、管径、规格型号、窨井及雨水口位置及高程,以满足设计和施工对管线资料的需要。(2)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3)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海绵城市专篇(如有)、现场服务等。(4)其他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工期(交货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初步设计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3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59.7200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759311.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及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8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条件。其他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2-27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608:45: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608:45: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01-1608:45:00开标地点2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招标人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020-8318108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766890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相关附件附件名称1招标文件.pdf附件名称2珠光街宜居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网版.pdf附件名称3珠光街勘察设计招标文件12.26.doc附件名称4招标申请函.pdf附件名称5招标基础资料说明.pdf附件名称6电子签名委托书.pdf附件名称7勘察设计任务书1226.docx附件名称8勘察设计合同1226.docx附件名称9珠光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2.26.doc附件名称10招标公告.pdf附件名称11立项批复.pdf附件名称12招标人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