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检测,建筑设计,市政设计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282.12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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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20层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属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其中包含区级登记文物),一般公共建筑最大改造单体7295平方米,最高4层,具体招标内容为: 1.拟对范围内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 2.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15545平方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22994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 3.拟对范围内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 平方米,并同步对该区域内的光环境、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 4.拟对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与设施建设黑点进行整治约6.12公里,同时对该区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下地工作,并同步对该区域的老旧消防系统、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级。 5.拟对范围内的3处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 6.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 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最高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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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属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其中包含区级登记文物),一般公共建筑最大改造单体7295平方米,最高4层,具体招标内容为: 1.拟对范围内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 2.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15545平方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22994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 3.拟对范围内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 平方米,并同步对该区域内的光环境、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 4.拟对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与设施建设黑点进行整治约6.12公里,同时对该区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下地工作,并同步对该区域的老旧消防系统、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级。 5.拟对范围内的3处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 6.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 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最高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 |
| 人员资质: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 业绩资格: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服务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管道CCTV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公告正文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标段(包)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性质正常招标公告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402-440104-04-01-944802投资项目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标段名称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建筑活化及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东至达道路、西至东濠涌高架、北至中山路、南至沿江东路。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20层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属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其中包含区级登记文物),一般公共建筑最大改造单体7295平方米,最高4层,具体招标内容为:1.拟对范围内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含第五立面),其中包括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4711平方米,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1794平方米,传统风貌线索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建筑面积约5562平方米。2.拟对范围内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含第五立面),独栋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15545平方米,沿街建筑风貌整治提升面积约22994平方米,围墙修缮及提升约937平方米。3.拟对范围内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约3763平方米,并同步对该区域内的光环境、标识系统、绿化环境等进行优化改善。4.拟对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与设施建设黑点进行整治约6.12公里,同时对该区域内的对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架空线开展整治下地工作,并同步对该区域的老旧消防系统、环卫系统等进行更换升级。5.拟对范围内的3处建筑改造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修缮升级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6.拟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历史建筑智慧监控系统建设。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最高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招标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工期(交货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82.12467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服务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管道CCTV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4.2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其他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2-26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510:45: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510:45: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01-1510:45:00开标地点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766882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联系电话020-37668823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