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勘察,建筑设计,公路设计 |
归属地: |
湖北 黄石市 |
| 招标人: |
湖北省中心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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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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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新建匝道6条、总长2497m,其中12.5m宽单向双车道匝道1条、1339m,9m宽单向单车道匝道5条、1158m;服务区场区总用地面积134亩,其中停车场用地51亩、停车休息区用地面积17亩(综合楼、设备房等)、加油(气)站4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主要为道路、广场及绿化等用地。 |
| 招标范围: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人员资质: |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 业绩资格: |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
7、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4、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
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
8、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7、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
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公告正文
【湖北省中心】杭瑞高速公路新增枫林服务区FLSJ-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杭瑞高速公路新增枫林服务区FLSJ-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J-202512GL-1420010011.招标条件杭瑞高速公路新增枫林服务区(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法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境内,项目区位于枫林镇东部。北距麻阳高速武穴服务区约19km,西距杭瑞高速排市服务区约35km,东距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约28km。建设规模:新建匝道6条、总长2497m,其中12.5m宽单向双车道匝道1条、1339m,9m宽单向单车道匝道5条、1158m;服务区场区总用地面积134亩,其中停车场用地51亩、停车休息区用地面积17亩(综合楼、设备房等)、加油(气)站4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他主要为道路、广场及绿化等用地。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负责杭瑞高速公路新增枫林服务区项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景观绿化、房屋建筑工程、加油站、加气站、充电设施、其他工程等)的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成果评审等相关工作。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FLSJ-1标段。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其中: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2.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和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组成;②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7.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邮编:430021邮编:430033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27-83645006电话:027-8362213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5年12月23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标段资质最低要求FLSJ-1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4、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3)项资质要求;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4)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标段业绩最低要求FLSJ-1同时具备: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5、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6、单个业绩证明材料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7、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标段信誉最低要求FLSJ-1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标段人员数量人员最低要求FLSJ-1项目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负责人。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3、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4、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6、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标准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3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电子印章。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4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5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必须由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和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组成,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6投标报价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8资质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同时具备:(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5、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3)项资质要求;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4)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9业绩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同时具备:(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6、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7、单个业绩证明材料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8、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11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3、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近5年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负责人。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6、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7、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8、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9、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12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13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标准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2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a.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加盖章。3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4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5存在的其他情形(一)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6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