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生态环境,电力设计,工程总承包 湖北 73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2-15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生态环境,电力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湖北 荆门市
招标人: 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2026-01-05
建设规模: 项目概况 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电厂”)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荆门市的东郊工业区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2°14′11″,北纬31°02′04″,距荆门市人民政府约3.5km。
招标范围: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人员资质: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资格: 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门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1753,招标人为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电厂”)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荆门市的东郊工业区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2°14′11″,北纬31°02′04″,距荆门市人民政府约3.5km。电厂始建于1976年,分三期建设,一期江山电厂1×25+2×100MW(#1、#2、#3)机组、二期荆门热电厂2×220MW(#4、#5)机组均已关停,主体建筑已分别于2008年、2014年关停拆除,目前已在原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关于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00MW)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审核意见的复函》(环审〔2003〕200号)对三期扩建项目进行批复,#6、#7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2007年6月建成投产,同期建成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机组配套SCR脱硝装置分别于2013年8月、2013年12月建成投产。2015年,荆门电厂三期#6、#7机组增容为2×640MW,系统改造增容工程通过荆门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荆环验〔2015〕1号)。荆门电厂全厂水系统有供水系统、工业消防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闭式水系统、化学除盐水系统、精处理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渣水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根据环审【2003】200号《关于荆门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00MW)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审核意见的复函》中要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冲灰,外排废水须达标排放。根据电厂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电厂设有一个雨水排口熊家窝灰场排水口DW001,目前仅有雨水排放;一个脱硫废水车间排口DW002;一个厂区总排口DW003,该排口进入夏家湾污水处理厂,为循环水排污时间断排放。目前电厂高含盐脱硫废水经三联箱处理后排入湿渣,无法完全消纳导致渣水溢流至机组排水槽后最终排入工业废水站;检修楼和集控楼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工业废水站,其余生活污水直接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但电厂排污许可证中未见生活污水排口;工业废水处理站废水部分作为灰场喷淋用水,剩余部分外排进入城镇污水管网,不满足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排口仅排放循环排污水要求,存在环保风险。化学无盐水制水系统目前制水能力为270吨,为满足对外供热需求,目前正在建设180吨无盐水制水系统,整个系统制水产生的浓水没有进行利用。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水平,荆门电厂决定强化管理、统筹规划,对#6、#7机组进行全厂废水综合治理达到零排放的要求,创建指标先进、环保优良的绿色电厂,为此对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进行EPC公开招标。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一套2×1000m3/h循环水补水预处理系统、250m³/h化学反渗透浓水减量系统、化学废水分级利用系统、含煤废水改造系统以及2×5m3/h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系统。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循环水补水预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化学废水分级利用改造、反渗透浓水系统改造、污泥系统改造)、含煤废水系统改造、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包括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土建、建筑、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等功能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试验、管理、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2.1.3工期:施工分段分期进行,整个项目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2.1.4工程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荆门市的东郊工业区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2°14′11″,北纬31°02′04″,距荆门市人民政府约3.5km。2.2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招标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4】信誉要求:/【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电力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8】施工机械设备:/【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0】采购货物要求:/【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及设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4.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未明确分包范围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5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216:00:00。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6其他:/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1.9章节(CA锁绑定)2.5章节(文件领取)2.9章节(开标大厅)3.1章节(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2章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1-05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6.3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7.其他7.1信息公开说明:(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7.2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邮编:448124联系人:康仕华电话:13971864411电子邮箱:12067900@***.*****.***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邮编:400010联系人:徐静、胡浩(023-63602730)电话:023-63602726电子邮箱:20002962@***.*****.***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国能e招登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