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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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海西金谷广场污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海西金谷广场污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海西金谷广场污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1号(地下层)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戴工15959867221;邮箱:41676287@qq.com附件下载海西金谷广场污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海西金谷广场污水处理回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2025.12.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