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施工,勘察,市政设计,生态环境,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招标人: |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预算: |
4196.26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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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如下:提升村内主路46681平方米、村内巷道20940平方米;整治人行道7660平方米;村出入口设置安全设施减速带263米、让行警告标志41处;设置隔离护栏837米;增设障碍坡道2处;整治交通拥堵点1处;增设单臂路灯50盏、太阳能路灯97盏、弯脖灯85盏;规整三线5760米、三线下地6957米;整治内涝点3处;改造河涌公共广场650平方米、河涌既有绿化13880平方米、河涌人行道6980平方米,新增石凳89座;整治18处公共活动场地空间8145平方米;整治社区7个主入口空间环境665平方米;升级党群宣传墙1处,面积300平方米;改造颐康服务站并建设长者饭堂2处,面积550平方米;新增垃圾收集设施13处,移动式环卫设施1个;新增室外消防栓49个、微型消防站1处;新增消防取水点3处,面积1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5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11万元,工程建设费约450万元,预备费约13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文件为准) |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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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应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
| 人员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应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5.4、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最多为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最多为2家设计单位,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最多为1家勘察单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业绩资格: |
投标人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应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5.4、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最多为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最多为2家设计单位,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最多为1家勘察单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公告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性质正常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510-440106-04-01-668921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兴华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如下:提升村内主路46681平方米、村内巷道20940平方米;整治人行道7660平方米;村出入口设置安全设施减速带263米、让行警告标志41处;设置隔离护栏837米;增设无障碍坡道2处;整治交通拥堵点1处;增设单臂路灯50盏、太阳能路灯97盏、弯脖灯85盏;规整三线5760米、三线下地6957米;整治内涝点3处;改造河涌公共广场650平方米、河涌既有绿化13880平方米、河涌人行道6980平方米,新增石凳89座;整治18处公共活动场地空间8145平方米;整治社区7个主入口空间环境665平方米;升级党群宣传墙1处,面积300平方米;改造颐康服务站并建设长者饭堂2处,面积550平方米;新增垃圾收集设施13处,移动式环卫设施1个;新增室外消防栓49个、微型消防站1处;新增消防取水点3处,面积1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5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450万元,预备费约13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文件为准)招标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工程勘察: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工程设计: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迁改设计,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如有),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3)工程施工: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管线迁改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工期(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96.2600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应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4.2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4.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3施工资质(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5.4、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最多为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最多为2家设计单位,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最多为1家勘察单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不作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2-05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2509:0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2509: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12-2509:00:00开标地点2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银燕路166号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722692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周工联系电话020-8703713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553690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