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咨询 |
归属地: |
四川 乐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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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别: |
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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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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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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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镇区SK-05-0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镇区SK-05-04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三兴村9、10、11、12组,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乐山市2012年第10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本地块规划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兼容B1),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地块规划变更涉及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历史作为耕地,本次拟变更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兼容B1),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镇区SK-05-04号地块占地面积共计76964.40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3.67743°,北纬:29.55366°。本地块现状主要为耕地,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及现场调查结果,确认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工业固废填埋等情况,确认本地块无明显被污染的情况,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镉、铜、铅、汞、砷、钴及镍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和锰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士壤各项重金属检测结果无异常,不存在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快检得出地块环境状况达标,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