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采购公告

规划 江苏 65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1-06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规划 归属地: 江苏 常州市
招标人: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关) 公告类别: 询价
预算: 35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1-19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正(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资格证书)、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及2025年8月至10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及2025年8月至10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8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注册规划师注册证(或资格证书)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8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及2025年8月至10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资格: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本项目不涉及)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正版软件(本项目不涉及)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本项目不涉及)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 1业绩6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 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公告正文

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采购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JSZC-320411-SYZB-C2025-011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9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C2025-0118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50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常州市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外包(2025)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做好新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工作、构建更加高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水平,服务新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信用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涵盖工程测量。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915: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提交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11-1915: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室(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注意事项供应商在磋商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8.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9.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10.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1.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通知》(南银办〔2022〕12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及要求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关)单位地址:新北区新桥街道绿创大厦联系人:吴熹联系电话:0519-898826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联系人:嵇玲联系电话:0519-88818295(8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嵇玲电话:0519-88818295(8000)JSZC-320411-SYZB-C2025-0118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