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湖坪片区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5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施工,建筑设计,公路设计,工程总承包 湖北 56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1-03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建筑设计,公路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招标人: 鹤峰县兴鹤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60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1-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约5.3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标准厂房1栋、附属工程及室外管网工;400亩大棚建设、配套建成田间道路及排水工程,同时完成配套道路提升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为准。
招标范围: 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人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专业各负责人可互相兼任,须同时具备该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
人员资质: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人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专业各负责人可互相兼任,须同时具备该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业绩资格: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或PPP项目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公告正文

鹤峰县湖坪片区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5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 鹤峰县湖坪片区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511QT-002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SHF-202511QT-002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湖坪片区蔬菜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兴鹤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鹤峰县燕子镇清湖村湖坪片区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约5.3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标准厂房1栋、附属工程及室外管网工;400亩大棚建设、配套建成田间道路及排水工程,同时完成配套道路提升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为准。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项目实施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配合完成预算评审、结算审计等工作;(2)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4)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全面负责。具体设计、采购、施工的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0合同估算价:60000000.00元2.3其他: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建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公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建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施工资质(公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或查网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或PPP项目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人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专业各负责人可互相兼任,须同时具备该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见附件):(1)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及承诺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5)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04至2025-11-2409: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黄先生异议联系方式:0718-6105518备注:招标人:鹤峰县兴鹤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湖北逸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301号代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38号招标人邮编:445800代理邮编:445800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代理联系人:田先生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8代理联系电话:19186198263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电子邮箱:招标人网址:代理网址:招标人开户银行:代理开户银行:招标人银行账号:代理银行账号: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161号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龙先生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823282025年11月03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