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一级
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提 供); 3.1.1.22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需提供); 3.1.2.2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同一类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爆破作业单位一级
具备第①项或者第②项或者第③项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
具有“三类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一级 |
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依法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 派负责人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同一类型 业绩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程业绩条件,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 要求。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 绩。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 作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专业名称) 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 兼任其中一名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 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 数不少于2个。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B证(须符合项 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及社保证明; 3.1.1.10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1.1.11拟参加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须符合设计负 责人资格条件要求)及社保证明; 3.1.1.12拟参加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3.1.1.13拟参加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须符合施工 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B证及社保证明; 3.1.1.14拟参加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简历表; 3.1.1.15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1.1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配备人员数量及任职 要求详见本表后附内容); 3.1.1.1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 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电子保函或保证金免缴证明文 件(由任意一单位达到A级即可免缴)】;(联合体投标的,只要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免交条件,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 金。) 3.1.1.18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信息)(若基本账户涉及银行升级等情况导致账号不一致的,需提供证明资料,并由开户银行盖章生效,否则以无效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保 证金免缴政策的,此项内容不可不提供); 3.1.1.19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提 供); 3.1.1.20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 牵头单位提供); 3.1.1.21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提供自发布招标文件至 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一时间段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提供) 3.1.2.24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 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 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应提供) 注:1)社保证明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本单位或其 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也可通过 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配备的人员如为退休人员的,可 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但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 2)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电 子证书须确保在使用时限内),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业绩资格: |
3.4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依法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 派负责人具备类似业绩的,设置的业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同一类型 业绩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程业绩条件,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标段相关指标 要求。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4.1施工类业绩:原则上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 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 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允许招标人选择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 同、业主证明等其他资料作为业绩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 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1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吴兴区][房屋建筑][招标文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美妆小镇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基建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A3305020660000471001001] 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美妆小镇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411-330502-04-01-581416标段(包)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美妆小镇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基建工程总承包标段(包)编号:A3305020660000471001001招标人:名称:湖州吴兴宝易矿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86****9039电话:138****2070公示文件类型:招标文件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000:00:00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700:00:00来源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收时间:2025-10-2016: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