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建筑设计,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
归属地: |
重庆 重庆市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97.26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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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弹子石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一期)亲水步道铺装更换、沿线植物提升、滩涂清理及覆绿、沿线导视系统改造工程、慈云寺广场及桥下空间打造;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贯通工程南滨路海棠烟雨段(一期)亲水步道铺装更换、沿线植物提升、滩涂清理及覆绿、沿线导视系统改造工程、海棠烟雨广场整体提升。 |
招标范围: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竞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竞选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职称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竞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竞选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3.2.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竞选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2.3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4.其他要求 (1)设计团队其他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竞选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设计团队,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设计团队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专业设计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竞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竞选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2)竞选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竞选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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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1.4.1 1.4.1 1.4.1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及营业执照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及以上资质。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竞选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竞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竞选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职称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竞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竞选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3.2.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竞选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2.3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4.其他要求 (1)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竞选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设计团队,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设计团队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专业设计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竞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2)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竞选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2)竞选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竞选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3月至2025年 8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7.8.1签订合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公告正文
弹子石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和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贯通工程南滨路海棠烟雨段(一期)设计采购公告 弹子石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和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贯通工程南滨路海棠烟雨段(一期)设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8日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预算金额:972,600.00元三、项目详情概况包号:1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服务要求弹子石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和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贯通工程南滨路海棠烟雨段(一期)设计972,600.00元1最高限价金额总计:972,600.00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1本次招标要求竞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及以上资质。1.2竞选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文件购买费:500.00元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上获取方式或事项: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行采家(***.*****.***/)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并在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00时前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座7-12)递交《登记表》(加盖投人公章)报名或《登记表》(加盖投人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13497853@qq.com)报名。2本次竞争性比选不采用邮寄等方式报名。六、投标信息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号楼2012室七、开标信息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30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号楼2012室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经办人:李老师采购人电话:023-62905607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经办人:谭老师代理机构电话:18502322020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座7-12九、附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弹子石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和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南岸线贯通工程南滨路海棠烟雨段(一期)设计招标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