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施工,建筑设计,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福建 80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0-16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建筑设计,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归属地: 福建 莆田市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29386.22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1-18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一期项目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
招标范围: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不低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资质: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设计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1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派)1人,应同时具备有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与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承担运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若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B0504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9386.2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内;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一期项目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子项目一: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近期+远期)为11525.22万元,土建部分按照远期规模一次性建成,设备按近远期分别安装。近期处理规模1600m3/d,远期处理规模4000m3/d。子项目二:莆田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厂房一期)。厂房一期工程费用为10565.25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8918.67㎡,总建筑面积34001.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32.90㎡,地下建筑面积2468.84㎡),建筑占地面积7813.20㎡,容积率1.76,建筑密度41.30%。主要建设1#厂房、2#综合楼、2#厂房、3#综合楼、3#厂房、S1#配电房、事故应急池等。;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运营维护。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和所有污水处理厂水质调试合格;③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永久设备设施的采购。④运营维护范围和内容:项目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及附属污水设施(污水检查井、泵站等)的运营维护管理。最终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223522900元,其中暂定金额:0元,勘察费(如有):0元,设计费2618200元(其中含BIM费用0元),预备费:0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限5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2.6标段划分(如有):/;2.7质量要求: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7.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2.7.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运营维护质量要求:符合《运营维护合同》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不低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派)1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拟派)1人,应同时具备有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与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10其他资格要求:(1)承担运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承担运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若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2)其他运营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以下配备):①生产人员(含中控、机修人员):8人,②化验人员:2人;③门卫及后勤人员:2人;(3)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1家单位负责承担设计任务、1家单位负责承担运维任务;(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4.1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4.3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7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1-18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08:30:00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8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建设期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运营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远期规模年服务运营费的10%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03号,邮编:351164电子邮箱:xxcyy202405@163.com电话:0594-6935619,传真:/联系人:陈经理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9,邮编:350002电子邮箱:/电话:0591-87270196,传真:/联系人:林腾、施哲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4-2221219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联系电话:0594-587281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6号楼210室(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94-586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