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人员资质: |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桥梁工程(最大单跨30m),■给水工程(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四等水准测量,■风景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42万元)。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定)(如有)。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并提供即可)。 3.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
业绩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桥梁工程(最大单跨30m),■给水工程(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四等水准测量,■风景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42万元)。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定)(如有)。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 |
企业信用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桥梁工程(最大单跨30m),■给水工程(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四等水准测量,■风景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42万元)。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定)(如有)。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并提供即可)。 3.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名称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性质正常招标公告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505-440112-04-01-424140投资项目名称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名称知识城凤凰湖-九龙湖云道项目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湖与凤凰湖之间,自北向南途经九龙湖公园南岸绿地、中九快速路、创新滨水公园绿地、凤凰湖-平岗河联通段滨水绿地、凤凰湖西岸绿地以及跨越连接绿地间的市政道路用地。“云道”全长约1.87km,其中架空段约1.16km(含3组跨街天桥,其中最大跨径约为30m,2处重要观景点),半架空护坡段约0.54km,路基段约0.17km。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雨水管最大管径DN300,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包含岩土工程物探。采用四等水准测量。沿线包含节点景观环境提升、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如风雨连廊、垂直交通塔、观景平台、驿站云亭、标识系统、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等。不包含征地拆迁。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可研文件为准。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含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占设计工作比例为30%)。根据基础资料、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部分: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图、树木资源调查等)、地下管线探测、地形图测量等;②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由中标人负责联审建设方案的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修改、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修改、设计阶段树木保护专章编制、预算审核、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管线迁改方案等;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清单编制;提供工程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检测监测及概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可研文件为准。工期(交货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对竞赛成果按联审要求完成深化设计修改及完善,深化设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对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65.4232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桥梁工程(最大单跨30m),■给水工程(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四等水准测量,■风景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42万元)。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2)项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桥梁工程(最大单跨30m),■给水工程(给水管最大管径DN200),■排水工程(雨水管、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四等水准测量,■风景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42万元)。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定)(如有)。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工作年限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9月或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3.6关于联合体投标:3.6.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6.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并提供即可)。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业绩要求:/其他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0-16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1-0510:0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1-0510: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11-0510:00:00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11907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招标代理联系人古工联系电话020-3480161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111245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登录企业库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使用CA时,请先下载广州交易集团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