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规划,咨询 |
归属地: |
江苏 常州市 |
招标人: |
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类别: |
询价 |
预算: |
9.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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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招标范围: |
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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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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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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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公告正文
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 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ZB-SJC-2025218项目名称: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万元最高限价:9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东青停车场占用和平河支浜水域补偿建设方案及河道改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专家论证、方案报批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综合办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标前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10月23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收款单位: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0601010010062657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4日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注: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说明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5号联系方式:刘强、0519-855008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联系方式:0519-888182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嵇玲电话:0519-88818295(8000)附件一(通用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