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施工,建筑设计 |
归属地: |
浙江 丽水市 |
招标人: |
缙云县云上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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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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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基本情况
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名山区块,总用地面积78亩,总建筑面积约163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558㎡,总投资约22653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61491万元,设备购置费1180万元,安装工程16978万元,工程建设费用133198万元,预备费4282万元。 |
招标范围: |
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人员资质: |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拟派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 |
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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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公告正文
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招标公告 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缙招标JS2025-94一、招标条件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备案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乾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县云上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单位,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08号地块建设工程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名山区块,总用地面积78亩,总建筑面积约163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558㎡,总投资约22653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61491万元,设备购置费1180万元,安装工程16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198万元,预备费4282万元。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附属用房、地下室等。具体建设内容按初步设计图纸为准。三、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程序负责相关前期工作,办理前期报批手续;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配合前期物业;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负责商品房营销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总证)以及办理交房手续(将房产交付到户)并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到购房户。四、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一)项目工期要求1.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内完成不动产权证(总证)办理,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土建工程图纸送审,剩余部分图纸在业主下达任务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2.施工图预算编制期限:分阶段编制,在业主下达编制计划后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3.营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二)质量及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及可售车位去化率(按总货值计)不低于75%。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注: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4家(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方);②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③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职其他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1.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8(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2025年9月1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lsweb/)”下载。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缙云县云上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财富大楼6楼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同心华庭1幢503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施炜敏、杜晓慧电话:0578-3160075电话:0578-3268860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6190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相关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