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建筑设计 |
归属地: |
福建 宁德市 |
招标人: |
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18.92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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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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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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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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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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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九星汽车检测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_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九星汽车检测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九星汽车检测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2.项目编号:MJH[2025]NDCG050号3.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11-1九星汽车检测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设计1项189167否其他未列明行业1891671891673000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采购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要提供的材料盖章后统一发送至邮箱1423756480@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之前提交到【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2.采购人: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联系人:黄传烨联系方法:0593-2833125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联系人:小翁联系电话:0593-2835269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E-mail: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手机: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