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蕲春县中药材产业发展EPC项目(HBQC-2025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施工,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湖北 67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09-18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市政设计,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湖北 黄冈市
招标人: 蕲春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22962.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0-16
建设规模: 一是18404.10亩的基础建设(包括清障平整、土地修复等);二是18404.10亩的基地配套工程,主要是新建耕路、生产路、蓄水池等配套建设;三是18404.10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招标范围: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2、人员资格要求:(1) 拟派 具备:(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 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业绩资格: (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 13000 万元类似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2、人员资格要求:(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 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 财务要求:投标人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公告正文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中药材产业发展EPC项目(HBQC-2025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蕲春县中药材产业发展EPC项目(HBQC-2025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QC-202509SZ-011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蕲春县中药材产业发展EPC项目已由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蕲政融资【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32%贷款:69.68%招标人为蕲春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蕲春境内建设规模:一是18404.10亩的基础建设(包括清障平整、土地修复等);二是18404.10亩的基地配套工程,主要是新建耕路、生产路、蓄水池等配套建设;三是18404.10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有可行研究报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和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含地勘、地形图测绘)、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按发包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要求,做好工程测量及勘察工作,并出具测量图纸及地勘报告,本项目勘察及测量工作作为承包人完成其设计及施工的基础性工作,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对此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勘察及测量成果作为设计成果的一部分,与设计成果一并交付给发包人。);(2)采购: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凡工程中涉及到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1合同估算价:22962.00万元2.3其他:2.3.1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2.3.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类似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蕲春县特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之三路70号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付贩大道十里河旁邮编:435300邮编:435300联系人:管先生联系人:黄满满电话:18925011000电话:0713-7220252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5年09月18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