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资审公告

施工,市政设计,生态环境,工程总承包 湖北 72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09-16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市政设计,生态环境,工程总承包 归属地: 湖北 宜昌市
招标人: 宜昌高投水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2025-09-28
建设规模: 本项目于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园区内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新建1座一期1万m³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占地87304.54平方米,远期处理规模达到5万m³d;
招标范围: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 资质要求: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 C2 证或 C3 证) 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人,机械安全管理(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10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 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外)。(上传证书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1人(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3.8、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公告正文

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宜昌高投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2.2项目概况:本项目于宜昌高新区舒家嘴工业园区内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新建1座一期1万m³/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占地87304.54平方米,远期处理规模达到5万m³/d;(2)一期主要建设构筑物包括:细格栅、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出水仪表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等。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舒家嘴片区。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预审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2.5履约期限:总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技术规范说明)成果资料,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为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370日历天。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2.6.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申请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设计相关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2)施工相关资质要求: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牵头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外)。(上传证书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3.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3.5.1、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3.5.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3.5.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施工方)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3.6、申请人上述所有人员(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必须是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3.7、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3.8、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申请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1家;施工成员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申请;(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意向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1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0时00分。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07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宜昌高投水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17-6091225招标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栋305室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882727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