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勘察,检测 |
归属地: |
陕西 安康市 |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
公告类别: |
竞谈 |
预算: |
29.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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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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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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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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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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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
(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公告正文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CZB2025010-1项目名称: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水污染治理服务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滨区入瀛湖7条支流及蒿坪河流域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已缴存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地址:兴安中路64号联系方式:0915-32088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6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方式:189915559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成国军电话:18991555988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8日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