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选矿厂尾矿库资源减量化高值化技术研究扩大连续试验系统研发项目节能评估及节能验收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咨询 内蒙古 74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07-02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咨询 归属地: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人: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别: 邀标
预算: 6.5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07-07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业绩资格: 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2份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包钢选矿厂尾矿库资源减量化高值化技术研究扩大连续试验系统研发项目节能评估及节能验收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邀请书)1.采购条件和方法1.1采购条件包钢选矿厂尾矿库资源减量化高值化技术研究扩大连续试验系统研发项目节能评估及节能验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BXCG202506300003采购方法:比选采购内容和范围2.1项目概况包钢矿研院扩大连续试验线系统研发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阶段验收评审,其中项目阶段性报告中涉及节能部分,项目综合能耗总量指标折算成标准煤为1226.57t,一期和二期年耗电量约780.91万kWh/a。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结合本研发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验收,概算6.5万元(含税)2.2采购内容包钢矿研院扩大连续试验线系统研发项目结合本研发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要求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附有专家签字),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文件。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完成节能验收文件编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等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具备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和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的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要求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附有专家签字),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完成节能验收文件编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等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2.3标段介绍标段编号:BXCG202506300003-0001标段名称:包钢选矿厂尾矿库资源减量化高值化技术研究扩大连续试验系统研发项目节能评估及节能验收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相关资料交托齐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评估文件》编制。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30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验收文件》编制。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包钢研发基地最高限价(元/含税):65000.00缔约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备注:税率6%2.4项目明细资料序号工程名称工作内容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含税)数量单位计划工期备注1包钢选矿厂尾矿库资源减量化高值化技术研究扩大连续试验系统研发项目节能评估及节能验收服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和节能验收65000.001.000000项6个月2.5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要求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附有专家签字),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完成节能验收文件编制,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等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3.2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6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3.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2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4.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4.1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7-0500:004.2比选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比选采购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5.缔约保证金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6.响应文件的递交6.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7-0709:00(北京时间)。6.2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7.其他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7.2注册、登录7.2.1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帮助中心”。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联系方式采购人: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包钢研发基地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联系人:郭宇隆项目负责人:王建彬2669637联系方式:18347262468业务部长:郝建宏2668982客服热线:0472-5267453/0472-2669685/0472-266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