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勘察,市政设计 福建 71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06-30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市政设计 归属地: 福建 宁德市
招标人: 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56879.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1)配套道路:道路长度2.27Km,宽度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31809万元,总投资约38677万元。(2)规划区间路:道路长度1.538Km,宽度3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桥梁、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14970万元,总投资约18202万元;
招标范围: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大型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道路工程规模分类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大型道路工程);
业绩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③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公告正文

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格式)1.招标条件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335001的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10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1)配套道路:道路长度2.27Km,宽度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31809万元,总投资约38677万元。(2)规划区间路:道路长度1.538Km,宽度3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桥梁、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14970万元,总投资约18202万元;2.4.投资总额:人民币568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6779万元;2.5.招标范围和内容2.5.1.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的详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及相关的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2.5.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强电)、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其中配套道路近期按35米宽度设计、远期按50米宽度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大型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道路工程规模分类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大型道路工程);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③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7月24日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及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请以此条款为准);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费用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677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44.645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幢301室,邮编:/;电话:13850363277,传真:/;联系人:黄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楼723室,邮编:/;电话:0591-38872256、28309073,传真:/;联系人:宋先生、陈先生。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11778127389;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