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规划研究评估项目的框架协议公告

信息智能,咨询,市政设计,规划 上海 75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4-23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信息智能,咨询,市政设计,规划 归属地: 上海 上海市
招标人: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1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4-05-1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规划研究评估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具体委托项目提供专业、准确的评估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地区发展需求,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衔接项目实施,提供优化完善控详规划咨询;(2)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提供规划、城市更新、实施评估等全方位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规划报告等成果。
招标范围: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 项目组成员总数不低于 5 人。 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相关文件证明,如①高级职称证书。 ②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
业绩资格: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
企业信用等级: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入围单位确定后,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本次征集确定的内容同入围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根据具体入围类别进行委派服务项目内容。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咨询评估服务。承担某一事项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咨询评估单位在接受委托时,如存在上述情况,应主动进行说明。征集人委托咨询评估任务时,要认真核查关联关系,以保证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如遇关联关系的,可从入围单位中选择其他评估单位。征集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以及咨询评估工作年度总结、评估机构工作质量和监督检查等情况,对评估机构名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不合格的评估咨询机构不得参加下一轮征集投标。咨询评估单位应当按照委托要求, 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地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及时向征集人报告评估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承担相关保密责任,按时完成咨询评估任务,并对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如咨询评估单位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任务的, 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 5 个工作日前向征集人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征得书面同意后,应在征集人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任务。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及其人员,不得收受委托部门支付经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咨询评估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征集人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对其提出告诫、从承担委托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单位名录中删除并列入黑名单: 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根据征集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 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 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信用证明材料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公告正文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规划研究评估项目的框架协议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集人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5楼征集人联系人:何老师征集人联系方式:52564588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规划研究评估项目项目编号:310107000240308176585-07086525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需求: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1规划研究评估项目99.99%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框架协议的期限12个月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4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4日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4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附件信息:定稿-规划研究评估项目.docx224.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