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招标公告

勘察,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施工,检测,水利,生态环境,电力,规划 广东 68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4-19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勘察,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施工,检测,水利,生态环境,电力,规划 归属地: 广东 广州市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21677.46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4-05-10
建设规模: 西福河堤防工程:结合仙村园区总体规划和西福河规划岸线调整,对西福河右岸(仙村园区段)堤防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起点为三合围排洪渠,终点为荔新公路,整治长度为3.728km,其中桩号XFH0+000~XFH0+750段堤防按1级堤防考虑设置8m堤顶路,桩号XFH0+750~XFH3+728段按照堤路结合原则新建28m堤顶路,堤路结合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同时配建园区照明设备和配套绿化设施等。穿堤箱涵工程:沿西福河堤防新建穿堤箱涵4座,分别位于桩号XFH0+100、XFH0+730、XFH3+000、XFH3+700下碧潭涌、截洪沟:沿园区规划道路北侧新建下碧潭涌,长593m,河道底宽4m, 河道水域宽度按10m布置,园区平整完毕后,沿南部山体新建截洪沟,截洪沟接入下碧潭涌,拦截山水,保障厂区安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
人员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业绩资格: /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无
企业信用等级: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公告正文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标段(包)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206-440118-04-01-315125投资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标段(包)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区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西福河堤防工程:结合仙村园区总体规划和西福河规划岸线调整,对西福河右岸(仙村园区段)堤防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起点为三合围排洪渠,终点为荔新公路,整治长度为3.728km,其中桩号XFH0+000~XFH0+750段堤防按1级堤防考虑设置8m堤顶路,桩号XFH0+750~XFH3+728段按照堤路结合原则新建28m堤顶路,堤路结合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同时配建园区照明设备和配套绿化设施等。穿堤箱涵工程:沿西福河堤防新建穿堤箱涵4座,分别位于桩号XFH0+100、XFH0+730、XFH3+000、XFH3+700下碧潭涌、截洪沟:沿园区规划道路北侧新建下碧潭涌,长593m,河道底宽4m,河道水域宽度按10m布置,园区平整完毕后,沿南部山体新建截洪沟,截洪沟接入下碧潭涌,拦截山水,保障厂区安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内容西福河堤防工程:结合仙村园区总体规划和西福河规划岸线调整,对西福河右岸(仙村园区段)堤防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起点为三合围排洪渠,终点为荔新公路,整治长度为3.728km,其中桩号XFH0+000~XFH0+750段堤防按1级堤防考虑设置8m堤顶路,桩号XFH0+750~XFH3+728段按照堤路结合原则新建28m堤顶路,堤路结合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同时配建园区照明设备和配套绿化设施等。穿堤箱涵工程:沿西福河堤防新建穿堤箱涵4座,分别位于桩号XFH0+100、XFH0+730、XFH3+000、XFH3+700下碧潭涌、截洪沟:沿园区规划道路北侧新建下碧潭涌,长593m,河道底宽4m,河道水域宽度按10m布置,园区平整完毕后,沿南部山体新建截洪沟,截洪沟接入下碧潭涌,拦截山水,保障厂区安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677.45597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3年11月~2024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业绩要求:无其他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20日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0-8263938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招标代理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2653148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20-82639502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附件:${file-data-placeholder}相关附件附件名称1招文--广州市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doc附件名称2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附件名称3招标公告--广州市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仙村园区西福河堤防达标整治(仙村园区段)及环园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doc附件名称4招标公告(盖章版).pdf附件名称5控制价.pdf附件名称6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