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信息智能,咨询,工程总承包,施工,生态环境 广东 83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4-16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信息智能,咨询,工程总承包,施工,生态环境 归属地: 广东 广州市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公告类别: 变更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 具有安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安全工程中级职称,得1分;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
业绩资格: 4.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4.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公告正文

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包)名称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更正公告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番禺区石楼镇赤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629)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修改。一、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条款号原文现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详见原招标文件详见附件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三、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16日附件: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2.2.5(2)商务部分(100分)项目管理机构(70分)技术负责人(10分)1.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2.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以上的,得4分;工作经验年限6年-10年(含)的,得2分;工作经验年限1-5年的,得1分;3.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质量负责人(10分)1.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2.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以上的,得4分;工作经验年限6年-10年(含)的,得2分;工作经验年限1-5年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安全负责人(10分)1.具有安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安全工程中级职称,得1分;2.具有安全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安全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得1分;3.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以上的,得2分;工作经验年限6年-10年(含)的,得1分;工作经验年限1-5年(含)的,得0.5分;4.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造价负责人(10分)1.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得2分;取得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得1分;2.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以上的,得2分;工作经验年限6年-10年(含)的,得1分;工作经验年限1-5年(含)的,得0.5分;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4.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须提供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才计分)、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其他人员(30分)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组织机构配置完善合理,其中:1.配置材料专业技术人员1名,其中,具有材料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得8分;具有材料工程中级工程师,得4分;2.配置安全专业技术人员1名,其中,具有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得8分;具有安全工程中级工程师,得4分3.配置市政专业施工人员,其中,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每提供一名,得7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3.5分。最高得14分;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1)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工作经验年限从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起计。(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3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6)个人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招标公告3.1.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0.6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招标公告3.1.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获奖情况8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国家级工程奖项,每项得1.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①工程奖项: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奖等。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等,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第三方评价10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绿色施工企业评价体系认证、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认证、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规范认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等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页的截图,同一项认证获得有多个证书的按其中一个计分一次,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财务状况6分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的经营状况良好:1、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30%(不含)以下的,得6分;2、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30%—40%)区间的,得3分;3、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40%—50%)区间的,得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注: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至今的年份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