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投发铁路有限公司 |
| 业务类型: | 监理 |
| 公告类别: | 招标 |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 预算: | 503.95万元 |
| 招标截止日期: | |
| 招标范围: | |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枢纽版块东部片区,珠江街明珠湾大道东侧、万新大道北侧。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兴产业园用地(M9),项目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容积率控制为4.0,总建筑面积约20.33万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为16.87万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产业厂房、商业配套、跨路天桥(如有)、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建安费约11.3亿元。科创谷四期项目分两个标段。本标段(标段二)包含用地面积约2.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81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9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超过 50 米。(以上面积均为暂估,可允许适当调整,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建设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
| 企业资质: | 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 |
| 人员资质: | 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已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
| 业绩资格: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已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9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公告正文: | 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监理-招标公告 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投资项目代码2501-440115-04-05-246302投资项目名称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监理标段名称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监理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明珠湾大道以南,灵新大道以东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枢纽版块东部片区,珠江街明珠湾大道东侧、万新大道北侧。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兴产业园用地(M9),项目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容积率控制为4.0,总建筑面积约20.33万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为16.87万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产业厂房、商业配套、跨路天桥(如有)、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建安费约11.3亿元。科创谷四期项目分两个标段。本标段(标段二)包含用地面积约2.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81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9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超过50米。(以上面积均为暂估,可允许适当调整,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建设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招标内容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联合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工期(交货期)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至审定结算为止。(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03.9500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2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6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已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或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其他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5-10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0110:00:00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6-0110: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6-06-0110:00:00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广州南沙投发铁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兴隆路15号之一(N2栋)首层自编218房招标人联系人朱工、陈工联系电话020-3468190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招标代理联系人钟伟超联系电话020-8354332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3905323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完整的招标公告信息详见附件信息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登录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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