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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06 100

招标人: 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业务类型: 勘察
公告类别: 招标
归属地: 山西 临汾市
预算: 87.03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04-17
招标范围: 山西华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共新建管线工程 82.317km 及附属工程等
企业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
人员资质: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 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包号)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公告正文: 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342025CCS00022项目名称: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70300最高限价(元):544300,326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第1包数量:预算金额(元):5443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地形测绘(包含排水管网普查)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第2包数量:预算金额(元):326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汾西县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前期项目,工程勘察,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2,2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包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功臣御苑10号楼三单元1303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汾西县西大街城建环保大楼联系方式:0357-51259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功臣御苑一期10号楼三单元1303室联系方式:190357566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9035756665附件信息:汾西项目.docx144.9K